律师分析: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