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受理申请的区司法局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请的区司法局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