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是:
1.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来说: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针对非必到庭的被告来说: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诈骗嫌疑人传唤不来要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诈骗罪嫌疑人时,嫌疑人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嫌疑人到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如果被告人到法院翻供了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当庭翻供的,会引发如下两种结果:1.不再认定为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事由。2.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序将有简易程序更改为普通程序。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翻供是有串供等嫌疑的,法院可能决定将正在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丧失了“认罪态度良好“这一酌定从轻的事由。可以说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证据过硬或者被告人在侦查过程中一直有供述而在法庭突然翻供的,法院不会理会和采信。如果被告人的供词是该案的关键证据,而被告人翻供的,法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完毕后再开庭审理。
法院传票后被告人不出现怎么办
被告不出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传唤被告是自首吗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作为一种通知,不具有强制性。
自首主要审查是否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如果公安机关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便不构成自首;如果公安机关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犯罪嫌疑人主动至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
法院判决赔偿后被告人无经济能力赔偿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赔偿后被告人无经济能力赔偿的,应当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受害人应当在判决之后的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待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