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家庭才能申请贫困户:
1、低保家庭,凡是市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或没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础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贫困户;
2、特困家庭,家庭成员有重大病症,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申报前12个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年总收入(申报前12个月)除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市区“低保线”110%以下的,孤独和供养子女的单亲等特殊家庭,人均收入(申报前12个月)在市区“低保线”110%至“低保线” 的可以申请贫困户;
3、天灾人祸,因为不可抗拒天灾人祸造成巨大损失的也可以申请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