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般来说是正常办理时效,根据所在地区的情况而定,目前全国只有上海、武汉等城市实现了异地办理身份证加急的服务。根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而且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加急办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要多久,可以加急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