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积极协助复学升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由县征兵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办理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手续,以及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手续,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协助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升学,帮助其正常享受调整学习专业、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专科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简化程序办理学历等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