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直接去燃气公司办理。燃气卡中的多余金额应当退还。协议若规定“概不退还”,则属霸王条款。燃气公司向市民提供的供气行为,属于公益性的有偿服务行为之一。因此,方便市民是其服务宗旨。市民与燃气公司之间的供气结算,是以用多少、供多少、算多少的方式进行。因故与燃气公司终止合同,燃气公司应当将多余的金额退还客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