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考试科目调整: 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负担;2、考试预约时间调整:考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缩短至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预约时间间隔由科目—考试合格后40日缩短至30日;3、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调整:申请小型汽车驾证的,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以此满足群众异地考试的需求;4、优化代办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另外,窗口服务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5、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互联核查机制,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方便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6、便利出国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出国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等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年底前未及时办理换证、审验导致被注销的,可以回国后6个月内按正常手续办理换证、审验等手续,从而恢复驾驶资格;7、减少代办材料:申请人无法及时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等交管业务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办,并且无需出具纸质委托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