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一、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是什么
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3、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迁出户籍;
4、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婚姻状况空白怎么迁户口
婚姻状况空白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然后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为: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