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律师回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管理办法》?

答:一是适应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病退鉴定程序,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三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提前退休年龄等条件,都可以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哪些病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答:依据《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津人社局发〔2014〕42号)规定: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十二类病种,于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四、什么是医疗期满和医疗终结?

答:医疗期满是指损伤在现代医疗水平的情况下,按照一般医疗常规,继续治疗已无意义(可能存在医疗依赖),病人所遗留的功能障碍相对为永久固定性或呈不可逆转性,其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医疗终结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医疗终结是确认职工是否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五、申请人申请参加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须提供《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完整的病史资料复印件等。

六、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什么时候申报?一年申报几次?

答:目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采取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或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可到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咨询。另外,各种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无效复发转移、各种原因所致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劳鉴办确定的鉴定工作时间段内每月申报一次。

七、材料上报以后,什么时候能安排鉴定?

答: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病退鉴定“三级审核和公示”制度,即: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区县劳鉴办、市劳鉴办三级审核和公示制度,保证鉴定工作全程公开。用人单位和存档机构、市、区县劳鉴办完成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共需3个月左右时间。目前,鉴定阶段一般都集中在8、9、10、11四个月之间。

八、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原劳动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市人力社保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津人社局发〔2014〕42号)等国家和我市标准。

九、申请人因故或病情危重无法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到场鉴定怎么办?

答:申请人或直系亲属可向所在区县劳鉴办申请变更医学检查和鉴定时间。

十、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鉴定复核?

答:申请人对鉴定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可以向区县劳鉴办申报鉴定复核,区县劳鉴办审核确认后报送市劳鉴办。

(一)申请人病、伤残在鉴定后出现加重或新的并发症,能够提供加重或新并发症的住院病历;

(二)申请人病、伤残在申报过程中有重大疾病遗漏,能够提供遗漏疾病的住院病历;

(三)申请人申请鉴定病种与实际鉴定病种不一致。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能否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答:可以。具体办法可以参照《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暂行管理办法》进行。

十二、《暂行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12月31日废止。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判定原则3.1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查看全文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后,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查看全文

申请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填写申请表、身份证明、照片、工龄核定表或养老保险对账单、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注意事项包括提供介绍信、医院印章、A4纸复印和自带X光或CT片。...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或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其他安排,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可提早办理退休,不过在办理退休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因病或非工伤办理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理呢?本文将以厦门市为例,为您介绍因病或非工伤办理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因病或非工伤办理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查看全文

劳动者因职业病或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时,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在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劳动者被鉴定为丧失、大部分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同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如下:第一,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律师分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法律分析: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是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则单位一般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岗位的工作的,则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来辞退...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是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则单位一般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岗位的工作的,则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来辞退职工或者额外支付给...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具体有: 1、各种中枢...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怎么办

职工患病(非职业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职工患病(非职业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查看全文

员工因病失去劳动能力

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查看全文

员工因病失去劳动能力

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查看全文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职工患病(非职业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劳动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律师分析: 在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劳动者被鉴定为丧失、大部分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同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如下:第一,劳动者...查看全文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瘫...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