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达不成一致,就无法以离婚协议书的方式协议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双方共同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准备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出轨、家暴、赌博等能够找到证据的,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按时参加开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