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只要存在诈骗行为的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案侦查,但要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需对诈骗金额有一定的要求。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即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但各个地方根据其地方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打击犯罪行为的需要对入罪金额标准有不同的规定。实践中应以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为准。另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如下:(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