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缴个人所得税多了如何退税?
预缴个人所得税多的情况下,当事人只需用在手机应用商店下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到个人账户,登录成功后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入口,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然后根据提示填报退税申请即可。在实施新税法后,每个月单位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属于预缴税费,如果按照年度来汇算,可能会多交,也可能会少交,所有一年终了要进行一次汇算。在进行年度汇算时,该职工的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低于6万元,那么这种情况,职工就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二、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1、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
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对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处理是属于公民的个人权利,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申请退税处理,但涉及到相关审查和认定的情况,应当由税务部门依据申请的人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认定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