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婚前女方个人独资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离婚时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原则上属于共同共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