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东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股,则要看有没有符合公司章程里,事先规定的退股条件,或出现其他股东可以单独退股的情况。
股东在入股后可以协商退出股权,或单方退出。
协商退出是在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在符合该情形时股东可以退股。当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经营等时,股东是能单方退股的。
股东能够申请退股的情况包括:
公司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时间届满,或其发生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