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公证地点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2、注意带全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或出资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借款人或者出质人为中国内地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房屋销售委托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委托;
5、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将上述材料带到公证部门申请,经公证部门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取公证书。公证书按照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房屋授权委托书去哪里公证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委托书公证资料: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