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怎么要回来分为三点:
1、对于欠债不还的,如果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可以选择起诉。
2、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那么,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
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的同时,最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二、诉讼费用: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关于别人欠钱怎么要回来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