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首先看夫妻双方关于婚后财产的书面协议约定,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出钱购买,无论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女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需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