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偷税漏税网上怎么举报?
打开搜索引擎,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在网站右下角最低端互动交流里点击“违法检举”。打开之后,选择“税收违法行为检举”。输入账号密码后,进入网页进行检举。
举报偷税漏税,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构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构和负责查处的机构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二、纳税人偷税漏税应如何处理?
因税务机构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构在 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税务机构在 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构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构可以无限期追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