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代书遗嘱见证人一栏只有公章无签名的有效。代书遗嘱没有签字,属于形式上有欠缺,根据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虽然形式上有欠缺,但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且有证据证明遗嘱人不会写字(包括名字),且没有其它遗嘱相冲突,一般也认定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_x000D_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_x000D_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_x000D_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_x000D_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_x000D_
伪造的遗嘱无效。_x000D_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