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个体户材料
1、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名称核准登记后,递交申请材料。
(3)、等待工商局的通知,领取营业执照。
(4)、刻制企业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