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有: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纳税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