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残疾赔偿金;4、精神抚慰金;5、伤残赔偿金;6、营养费;7、护理费;8、残疾损失费用;9、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