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打架处理具体如下:
1、未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架,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达到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年满十六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打架情节不严重,仍按治安案件处理。构成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可以定罪量刑。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实行教育、影响和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