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犯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等各项民事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每天监视别人则侵害了民事主体的隐私权,是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