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虽然行驶证经过审验,但是不在行驶证上盖章,也不会发放合格标志。可以去重新盖章。 二、驾照年审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照片。驾驶证要完整主页和副页,年审时会在驾驶证副页上打印年审章;挂车车头牌照丢失要到车管所补办。 三、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