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一个城市交了,然后在另一个城市继续交,也可以。
医保断交根据缴纳方和所在城市的不同,断交后重新使用医保的时间也会略有不同。具体应当以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为准。但一般来说,医保断交后续缴费,单位缴纳的可以在一个月后重新使用,而个人缴纳的则需要等待三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当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医保后,若在三个月内续缴上,那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要提高10%;而若是超过了三个月才进行续缴,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就要提高15%了。除此以外,若在断缴期间有产生医疗费用的话,那这些医疗费用通常也只能由参保人员自己全部承担,无法在续缴上医保后去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三十九条 (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基本医疗保险主管负责人及专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固定业务联系。
(二)依据核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集。
(三)以支票或现金形式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
(四)及时整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情况,对已办理申报手续但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者,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者,除责其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
(五)保费征集情况要及时通知待遇审核和费用记录处理环节。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缴期内暂停记载个人帐户资金,不计算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方可恢复其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
(六)定期汇总、分析、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提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