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增加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配置渠道。指标分为两种,普通指标:“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新能源指标:“无车家庭”以积分多少排序。 2、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新能源指标:2021年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7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3年后8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普通指标: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 3、指标配置频次变化。由每月申请调整为每年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集中申请;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份、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4、鼓励存量车“油改电”。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5、取消申请更新指标时限。车辆出售、报废后不再要求必须12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 6、一人只能选择一个更新指标。名下多车个人在车辆更新时只能选择申请1个更新指标,多余车辆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 7、新增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完成固有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