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前往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如果是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