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看愈合情况,估计9-10级左右。
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9 九级
5.9.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轻度);
3)脑叶部分切除术后;
4)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6)一足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7)四肢重要神经损伤(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遗留相应肌群肌力3级以下;
8)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9)轻度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5.9.2 头面部损伤
1)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达头皮面积50%;
2)颅骨缺损25.0cm2以上,不宜或者无法手术修补;
3)容貌毁损(轻度);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20.0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10.0cm,其中至少5.0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
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0cm2;
7)一侧眼睑严重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8)双眼泪器损伤均后遗溢泪;
9)双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眼角膜移植术后;
10)双眼外伤性白内障;儿童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11)一眼盲目3级;
1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
1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14)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
15)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
16)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
17)耳廓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
18)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
19)一耳听力障碍6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20)一侧鼻翼或者鼻尖大部分缺损或者严重畸形;
21)唇缺损或者畸形,露齿3枚以上(其中1枚露齿达1/2);
22)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
23)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
24)张口受限度;
25)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