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和解后能撤案吗
当事人自己不能撤案。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罪,检察机关要进行公诉,是否起诉不取决于当事人,而是取决于检察院。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
从法律上来说,轻伤构成刑事犯罪,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的,并非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但从实践中来看,双方协商好了后,是可以达到公安不立案的结果的。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可以提起自诉,但绝大多数都是公诉案件,刑事和解以后不影响公诉的进行,只是可以影响量刑,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可以酌定不起诉。
不能撤案,要公诉。如果不是实刑人事档案上一般不会有记录,但公安网上可查到你有刑事案底。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新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寻衅滋事的双方要进行和解的话是可以的,但并不代表和解之后就能够马上撤案了的,具体撤案要看派出所方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