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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社会各方的关注,目前各地在不断通过相关部门完善这一制度,济南市自然也不例外。在众多的职能部门中,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是负责公积金缴存、使用、提取等工作的部门,它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信息
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省政府同意,济南市政府批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撤消济南行政区域内原有的1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于2002年10月成立的,负责中央和省驻济单位,市、县所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组织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处、机关党总支、计划财务处、归集执法处、信贷管理处、审计稽核处、信息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等8个职能处室和山东电力集团分中心、济钢分中心、济南铁路局分中心(济南铁路局分中心正在移交过程中)3个分中心。
主要职责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规划、记载、核算、审批等工作。目前,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设立3个分中心,它致力于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让广大职工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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