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县乡公路:
二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12米,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7.5米。
三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7.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6.5米。
四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2、村道
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