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不是必须要当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而诉讼离婚的,需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一、女方户籍在福建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吗
夫妻异地想离婚,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起诉是在户籍地还是所在地
起诉被告,一般可以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就应当到被告方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当事人可以向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欠款起诉管辖权确定之地域管辖
在弄清楚欠款纠纷应当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之后,接下来要确定债权人要到哪个地区的基层法院去提起诉讼。这就涉及到地域管辖的问题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被告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从这一条法律规定来看,欠款起诉首先考虑欠款人的户籍地基层法院,当欠款人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选择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