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巴车晚上2点至5点有什么规定?
大巴车凌晨2点至5点在高速上必须休息。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凌晨2点后禁止长途客车从收费站口上高速,对此时间段内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长途客车就近引导到服务区或客运站停车休息。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时至5时通行限制。
二、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判定为疲劳驾驶。疲劳驾驶的表现是:
(1)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2)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迟钝,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3)重度疲劳时,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睡眠现象,丧失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每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