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的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对于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等涉及实体权利的代理行为,需要进行特别授权。
二、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期限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期限为6个月,即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提醒,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