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权委托书的书写方式:
1、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建议尽量完备详细,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样便于第三人和委托人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委托事项要具体明确,建议将具体的代理事项一条条列出来,这样才能限制受托人代理行为的范围,防控代理风险;
3、明确委托期限,如果事先不能确定或无法确定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4、一定要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一旦出具空白授权委托书,上面没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授权委托书上有本人签名,一旦配合其他资料,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形式要求应当明确、具体。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