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没有确定的补贴标准,毕竟无偿献血公益性质的。公民献血后,由采供血机构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采供血机构或者献血公民所在单位可视其交通、食宿、误工等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这只是一个适应性规章,并不是强制性的规章,补贴标准也是由补贴单位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