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申请”。
功能介绍:实现电子票和纸质票的网上领用寄送功能。
进入页面如图,首先需要纳税人签订《使用“票e到家告知书”》,
点击“同意”按钮,进入系统提示页面如图,此页面是该企业“票e到家”功能审核通过的信息提示,即该企业具备“票e到家”功能的使用权限,可以正常使用该功能,
点击该页面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即进入“发票领用申请页面”,如图,
纳税人可选择邮寄地址, 详细地址原则上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二选一,特殊时期如需投递到其它地址,请点击“自填邮寄地址”,进入页面如图,
在此页面录入本市实际收件地址,点击确定后,在下拉列表选择新添加的地址,选择完后,详细地址录入完毕。
领票人选择好后,即带出相应的电话号码,此“电话号码信息”是该企业在金三中预留的购票人的联系电话号码,为了确保联系电话号码的有效性,需要点击“修改及验证手机”按钮进一步修改或者验证有效电话号码,进入页面如图,
手机号码自动带出显示的是上一步中金三预留的购票人的电话号码,在此可以修改手机号码,运营商务必选择正确,手机号码和运营商确认选择输入无误后,点击“发送短信”按钮,手机验证码稍候发送至对应的手机号码上,输入手机验证码,确认无误后点击“验证” 即可。
其中的“邮寄类型”目前开通“邮寄”、“大宗物流”,其中的“纳税人持票信息”是该企业在金三中结存的发票信息。
输入纳税人申请发票内容。
输入添加完需要申请的发票内容后,在“邮费计算”栏内,所需要的邮寄费用将自动计算并显示出来,供用户查看。
注意:1、如发票申请重量在40公斤以下(包括40公斤),可使用“邮寄”的投递方式。
2、如发票申请重量在40公斤以上,只能选择“大宗物流”的投递方式。
以上信息都输入确认无误后,最后进行确认领用申请,如上图,点击“发票领用申请界面”左下方的“同意”按钮,将可以确认领用发票,进入邮费确认页面,如下图,
点击“同意”按钮,返回页面如下图,
点击“提交”按钮,进入页面如下,可以进行最后的提交确认,
点击“确认”即可,显示成功页面如图,
如点击按钮“不同意”,将无法提交确认领用。
注意:
1、此功能中的“验证手机”功能纳税人可以选择操作,此功能不强制操作,但为了确保纳税人手机联系电话的有效性,推荐纳税人操作“验证手机”功能。
2、在“验证手机”操作中,务必输入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且保证运营商输入正确,以保证后续邮寄发票的顺利接收。
3、在输入纳税人申请发票的内容中,卷票类型的发票数量应以100的倍数录入。
4、此功能可以申请电子票和纸质发票,但需要注意电子票和纸质票不能同时申请。如在申请页面中同时添加了电子票和纸质票,则系统提示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