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诈骗行为分别有:合同主体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在签订合时存在欺诈的其他情形。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如下:1.所有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2.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谋实施;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如何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条款;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条款等。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求、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无效。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如何来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四)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开工日期
工程合同中的开工日期的认定是:开工通知发出后,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