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二)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三)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其中,属承租私房居住或在其户籍地址以外的亲属或非亲属处居住的城镇居民家庭,还须提供市或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资助贫困生的规定》
1、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的建立
每位辅导员要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连同贫困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说明等材料为每个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在每学期末,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成绩、受资助情况、个人表现、奖惩等情况记录在档案中。
2、经济资助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结合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每个经济困难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资助方案,同时依据其困难等级在资助中实行总量控制,使更多贫困生受益。
3、诚信教育
通过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申报、勤工助学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宣传诚信的重要性以及缺乏诚信的后果,利用讲座、座谈、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在学生毕业前,教育毕业生要积极回报社会,努力工作,用自己的双手解决贫困问题,巩固在校期间诚信教育的成果,并要求学生按时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