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3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广州国际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展SIAF、中国上海国际现代工业智能装备展览会;4日 上海国际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展览会;5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0日 上海国际服装博览会;11日 中国保险产业国际峰会 、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展览会;14日 中国国际半导体技术大会;17日 中国国际半导体技术大会 、慕尼黑上海光博会;18日 中国国际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展览会;25日 第十届新能源汽车国际论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