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未受抚养,以及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双方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2、共同生活并受抚养的情况下,继子女和其他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一、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是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总之,如果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就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另外也要注意,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情况下,并不影响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