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缴费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3409元/月、17043元/月)执行。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024—2024年河南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下限:3409元
上限:17043元
为保证各项医疗保障业务顺利办理,在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前,暂时使用测算数。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测算数5681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测算数17043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测算数3409元。
政策依据:2024河南关于暂行使用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