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格证办理流程
产品合格证办理流程: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2、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3、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4、报领导审批。我们除了知道产品合格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以外,还需要知道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应有下列内容:(1)执行产品标准号。(2)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3)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提供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和相关参数,质检人员签字、产品或产品检验批次、产品或产品批次编号.有的时候还附上检验项目.表明改产品或该批次的产品按照厂方检验程序进行了检验,是合格的.产品合格证是生产企业为表明出厂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合格印章,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价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该规定仅是使用于经检验合格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2、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
产品无合格证怎么赔偿
产品无合格证,可以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产品合格证贴在产品外包装上,这样的合格证有效吗?
产品合格证是指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者合格印章。这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以电子产品为例,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应有下列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提供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和相关参数,质检人员签字、产品或产品检验批次、产品或产品批次编号.有的时候还附上检验项目.表明改产品或该批次的产品按照厂方检验程序进行了检验,是合格的。
产品不合格怎么投诉
建议协商,如果是网购协商不成可以打卖方所在地的12315解决,也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以及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工程质量合格证怎么办理
工程质量认定合格的标准是: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