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分析婚内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必须首先弄清三个问题:一该款的性质,二借款的真实性,三借款的用处。
一、该款的性质。夫妻婚内借贷关系是否成立,首先就需要分析借贷关系中的款的性质,是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中的个人财产或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
二、借款的真实性。认定婚内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张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
三、借款的用处。如果涉案款项确实存在,那么借款人借款的用处决定着借款是否需要偿还借款及怎样偿还。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是来源于家庭共同财产,而借款人借款又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那借贷关系就是不存在的;如果借款人借款用于个人开支的,则该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