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情形下是没有风险的,若是确定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害;申请得到赔偿的请求一般是会被受理的,若能提供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一般都会得到赔偿。
一、打折“福袋”遭退货难,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来说,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机关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侵权行为哪些情形下是免责
首先,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其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再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三、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人格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一、人格权受到侵害时行为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2、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
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总之,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