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双方想要复婚的想法,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就需要带离婚证来证明单身的身份。如果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该出具离婚证书。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那双方就没有离婚证,只会有法院的相关离婚调解书或是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凭证。双方都需要各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二)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外地人结婚应该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
(一)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流程: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