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公证应当向委托人住所或者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的,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才能有效。
3、委托是与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重病等)。)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将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含义,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面意思,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让委托人有转让委托权,转让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