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服务标准是: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车险理赔管理工作,强化基础管理,提升理赔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车险理赔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理赔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理赔服务质量考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_x000D_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